“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张大爷说,自己做建筑工人时也是班长,他和同事参与了民航大楼、北京医院、东方新天地等知名建筑的建设。因为一份责任感,他也练就了一个人负责两台吊车的绝活,他的团队一直都是安全责任标兵。 十多年前,离开岗位的张大爷发挥余热,报名公共文明引导员专业志愿服务岗位。在地铁站台十来米的范围内作引导,一天要站4个小时,张大爷给自己立下了严格的要求——站立不靠门、高峰时段不去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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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